上海政府规章首次为个人信用征信定规
文章来源:河南区域合作学会 添加人:xj 添加时间:2004年2月3日 10:29
上海试点多年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本月起征之有“法”:《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于2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国内首次以政府令形式发布的、并首次为个人信用征信定规的政府规章。此前,我国尚无一部完整系统的规范社会信用活动的专门法律。
根据《试行办法》,设在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的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个人信用征信进行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涉及银行相关业务的个人信用征信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