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三周年 重点照顾参保农民工
文章来源:河南商报 添加人:hnxxzx 添加时间:2006年4月28日 16:37
4月27日是《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三周年的日子,郑州市各县市区劳动部门都在辖区设立咨询台,向广大农民工宣传工伤保险,郑州市劳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农民工将成为工伤保险覆盖的重点对象。
4月27日,在郑州市农村人力资源中心市场的咨询台前,焦作孟州的袁光宇说,他原先在荥阳市一家电厂打工,1月10日,他从悬梯上不慎摔了下来,治愈后落下了残疾,他听说电厂给他们办的有工伤保险,可怎样才能拿到赔偿金他不知道。
工作人员告诉他,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单位应在30日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在事故伤害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据悉,今年煤炭、矿山、建筑等高危行业的农民工依然是工伤保险覆盖的重点对象。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可以先行,农民工跨省打工,鉴定为1~4级伤残待遇的可以选择按月领取,也可以一次性领取10到15年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