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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导游考试《政策法规》知识要点第六章5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添加人:hnqyjjyj    添加时间:2013年2月25日 08:50

  第四节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管理法规制度

  一、出境旅游管理概述

  1.出国旅游

  指中国公民自己支付费用,由经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特许经营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的,以旅游团的形式,前往经国家批准的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的活动。

  2.边境旅游

  指经批准的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我国及毗邻国家的公民、集体从指定的边境口岸入境,在双方政府商定的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的旅游活动。

  二、政府部门对出国旅游管理的六项制度

  1.出国旅游目的地审批制度

  2.业务经营权审批管理制度

  3.《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管理制度

  4.团队出境入境管理制度

  5.经营规则和服务质量的管理制度

  6.对文化、体育等特种旅游管理制度

  三、旅游者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1.出境入境的权利

  (1)旅游者持有效普通护照的,可以直接到组团社办理出国旅游手续。

  (2)出国旅游兑换外汇,由旅游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旅游者对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旅游行政部门投诉。

  2.出境入境的义务

  (1)中国公民出国应申办有效证件及出境登记卡,并妥善保管护照等有关证件。

  (2)在指定的口岸通行,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并接受“一关四检”的检查。

  (3)遵守中国及前往国国家的法律,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4)严禁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

  3.出境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的;

  (3)对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非法出境、入境,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出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或者10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组团社的职责义务及法律责任

  1.按核定的配额人数组团,办理参游人员报名、收费手续,填写“审核证明”;

  2.要求境外接待社按照团队活动计划安排旅游,不得安排参加色情、赌博、毒品以及危险性活动;

  3.对于团队在境外遇到特殊困难和安全问题,领队须及时向我驻外使馆、旅游办事处报告;

  4.组团社须及时向公安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查询、遣返等事项,组团社应予以协助并负责垫付费用,事后向被遣返人员追偿;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团队行李验收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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