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口岸便捷措施 进口货物可先通关再办理手续
文章来源:河南区域合作学会 添加人:xj 添加时间:2004年7月5日 08:26
天津新港海关与中国银行天津塘沽分行日前签订合作备忘录,推出旨在服务企业、提高口岸通关效率的“银行担保税前验放、银行担保登记验放”的便捷通关措施。进出口企业只要与银行签订保函并经海关批准,其进口货物即可先通关再办理申报、缴纳税款等通关手续。
天津海关说,该措施是以银行的良好信用作为纳税担保,解决企业因资金周转等问题不能顺畅通关的便捷通关措施,不仅可以大幅缩短通关时间,而且给企业通关提供便利,降低企业通关成本。企业可以在未缴纳税款或未办理通关手续的情况下先行提取货物,减少货物长时间存放在港口所产生的费用。
据介绍,“银行担保登记验放”是指凡与银行签订保函并经海关批准的企业,可在办理进口业务时,持凭银行保函及企业申请、提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后先验放货物,企业事后补办申报、补缴税款等通关手续;“银行担保税前验放”是指凡与银行签订保函并在海关备案的企业,可在办理进口业务时,持凭银行保函企业申请,经海关审核无误后先验放货物,企业事后再补缴税款。享受前一种便捷通关措施的企业由海关、银行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予以确认,享受后一种便捷通关措施的企业则由银行自行确认。
目前,已有多家进出口企业和报关行与海关、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以期尽快享受此项便捷通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