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企业风采 区域合作 区域经济 中原经济区 投资资讯 县域经济 专家观点 本会概况
河南再出优惠政策 吸引更多企业入驻郑州
文章来源:河南区域合作学会    添加人:xj    添加时间:2004年6月25日 09:42
    “入区企业不仅享有国家赋予出口加工区的进出口免税、进料保税、入区退税等优惠政策,还享有省市政府赋予的出口奖励、国内运费补助、省内行政事业性零收费、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昨日,在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颇丰的优惠政策,能吸引更多强势企业的入驻。 

    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是我省惟一的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完善,海关、检验检疫、工商、税务、金融等机构一应俱全。进出货物由海关监管,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全封闭、24小时通关的新型管理模式,货物通关不超过4小时。迄今为止,已有瑞祥电子等10家省内外加工企业入驻。 

    为加快出口加工区的发展,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在国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省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出口商品有奖励:对一般商品、机电商品和高新技术商品,按出口收汇核销额每美元分别给予0.01元、0.02元和0.04元人民币的奖励;对上述产品超上年基数部分,每美元分别给予0.02元、0.04元和0.08元人民币的奖励。 

    退税贴息:对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进区原材料,给予优先退税,对获得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的企业给予贴息;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退税单据可作为贷款的担保抵押,并给予贴息。对在出口加工区封关运行之前进驻的企业,在基建期间所购进的物料一律退税,其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和产品出口均按封关运行之后的政策办理有关手续。 

    运费补助零收费:实行国内运费补助,每出口1美元补助0.1元人民币;对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免收省内行政事业性收费。 

    保险补贴:河南省出口信用保险专项扶持资金对出口加工区内企业,按其实际缴纳保险金额的50%给予资助。
主办:河南省区域合作学会     ICP证:豫ICP备19024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