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区内“别有天地”———解读郑州出口加工区优惠政策
文章来源:河南区域合作学会 添加人:xj 添加时间:2004年6月28日 08:46
王 珂
6月1日,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正式封关运行,并有10家企业正式入驻。时间过去已20多天,企业在加工区内能享受到什么样的优惠政策?加工区运行情况怎样?入驻企业感受如何?日前,省政府口岸办和郑州市政府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解疑释惑。
政府支持 政策优惠
省委、省政府对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的建设给予高度重视,专门对入驻企业出台了五项优惠政策予以支持。主要为:对一般商品、机电商品和高新技术商品,按出口收汇核销额每美元分别给予0.01元、0.02元和0.04元人民币的奖励等。对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进区原材料,给予优先退税,对获得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的企业给予贴息等。实行国内运费补助,每出口一美元补助0.1元人民币。对区内企业,免收省内行政事业性收费。省出口信用保险专项扶持资金对区内企业,按其实际缴纳保险金额的50%给予资助。
入驻企业 税收优惠
出口加工区是目前国务院批准的,对出口加工企业政策最优惠的海关监管区域。除通关便利外,对企业最“实惠”的,是税收优惠。具体为:进出口免税,区内生产所需要的机器、设备及零件,基础设施建设所需机器设备物资,自用的办公用品免征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加工出口的产品免征增值税。进料保税,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材料全额保税。入区退税,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海关按照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企业可凭海关出据的出口报关单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同时,企业在配额许可证、外汇核销等方面手续也都予以简化。
检验检疫 内外有别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出口加工区检验检疫监管办法》的规定,入驻区内企业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手续更加简便,省检验检疫部门也对其采取了部分优惠措施,与区外企业有较大差别。具体表现在: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入境应检货物,在加工区内自用的办公和生活消费用品,免于实施品质检验;一般出境货物、由区外运入加工区的任何货物,免于检验检疫;区内运往区外的应检货物,不再实施动植物检疫;属卫生检疫范围的,免于卫生检疫。不过,为防止疫情、疾病的传入传出,对应检货物、集装箱以及运输工具,应进行卫生检疫、处理及监管,等等。
运行平稳 企业满意
据加工区管委会主任李殿卿介绍,从封关伊始,管委会就召开首批入区企业座谈会,及时了解企业在筹建、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限期解决。同时,建立起企业例会制度和企业分包责任制,努力做到“企业的需要就是工作,企业满意就是工作的宗旨”。
而率先入驻的瑞祥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国付最大的感受是,“手续简化了,成本降低了,效率提高了”。他告诉记者,从运行情况来看,由于加工区由海关监管,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和全封闭24小时通关的新型管理模式,通常进出货物通关不超过4小时,为企业实现零库存生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竞争能力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