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短期险种回扣达60% 远超8%规定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报 添加人:hnxxzx 添加时间:2006年10月13日 08:39
近几年,不少保险公司针对农信社的“农户小额信贷”业务推出了“农户小额信贷人身意外险”(以下简称“农意险”),在山东省部分地区,因“农意险”这块业务利润较高,竞争激烈,一些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以高额回扣招揽业务的不规范行为。
一位不愿公开身份的当地保险业人士透露,其支付给代理单位——农信社的回扣最高能达到60%左右。而根据保监会的有关政策,保险代理费不得超过8%。
类似这种“高回扣”现象在其它短期险种代理业务中也比较突出。比如,一些保险公司在“乘客人身意外险”、“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等险种的实际操作中,支付给代理单位的“回扣”也高达50%左右。
一位长期在山东从事保险业务的业内人士透露,为避开代理费8%这个门槛,“套印保单”成了一些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支付违规代理费的主要来源。所谓“套印保单”就是一个保险号码之下印两份保单,一份入账而另一份不入账。
上述人士还透露,除“高回扣”外,一些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还在短期险种业务操作中采取截留收入方式,形成“小金库”。
据多位业内人士介绍,“吃单”、“阴阳单”、“虚假批减或批退”等的手法是部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截留业务收入的主要方式,这些收入逃避了上级公司和监管部门的正常监管,并且会偷税漏税。
所谓“吃单”是指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票据留存资料中有存根联而无会计记账联的保险业务单据,这部分单据收入的保费往往会流入公司的“小金库”;“阴阳单”是指公司保险费票据留存资料中存根联与会计记账联不一致,或存根联与会计记账联一致,但会计记账联与给保险客户的报销联不一致的保险业务单据,其差额,即为隐瞒、截留的保费收入也同样大多流入“小金库”。
“虚假批减或批退”是截留业务收入的另外一种主要手法。正常的“批减”业务是指保险公司通过批单批改保险责任后减收的保险费的业务行为;“批退”指保险公司通过批单将全部或部分险种退保的业务行为。“批减或批退”本是保险公司经营中的正常经营行为,但是在有些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操作中,钻了这里面的空子,他们往往针对“那些出险几率很小的短期保险业务”采取私下“批减保险期限”或“批退部分险种”,而不通知客户,将本应退还给客户的这部分保费放入“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