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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城联动勾勒生态文明画卷
文章来源:辽宁日报    添加人:hnxxzxzcz    添加时间:2008年7月3日 15:11
      今年4月,我省决定将符合有林地面积100万亩以上、天然林面积50万亩以上和大型水库所在地三个条件之一的县,列为生态补偿对象。按照上述标准,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等16个县被纳入到生态补偿范围。这些地区的天然林面积达3300多万亩,集中了辽宁90%以上的天然林,每年提供的工农业用水量占辽宁中部城市群用水总量的70%以上。总计约1.5亿元的生态补偿资金将重点用于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辽东山区喜获巨额生态补偿金不仅意味着该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终于露出雏形,也表明辽宁在建设生态省的过程中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而对辽宁中部城市群而言,这也许只是它生态和环保建设蓝图上的一个小片段。因为按照我省刚刚公布的《辽宁中部城市群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到2010年,城市群的七座城市都将基本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要求,初步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到2020年,七城市达到生态市要求,建成生态市城市群。人与自然将在这里和谐共生。
      建设生态文明的有利条件
      建设生态文明,重点在工业,重心在城市,尤其是工业比重大的城市群地区。辽宁中部城市群的七座城市是中国现代工业的重要基地,这里既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要求,也有建设成生态文明大都市区的有利条件。
      目前,辽宁中部城市群的自然资源较为丰富,生态条件良好。以沈阳为中心半径150平方公里范围内拥有大面积的山水森林区域;区域煤、铁、菱镁、硼、滑石等矿产资源丰富,在国内居重要地位;拥有耕地194.8万公顷,占全省47.6%。另一方面,辽宁中部城市群的资源环境形势也较为严峻。长期过度和不合理开采,资源枯竭问题逐渐显露,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工业“三废”排放量大,污染较重,治理任务十分艰巨。
      为此,《规划纲要》指出,辽宁中部城市群的发展定位之一即是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在建设中应该改善人居环境,加速人口集聚,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统筹资源配置,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建生态文明的大都市区作为我国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供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辽宁中部城市群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七城市在城市环境治理中比较共性的方面。在此方面,《规划纲要》提出,城市基础设施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重点建设城市供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努力实现城市功能布局科学合理、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和市容市貌特色鲜明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据介绍,在具体建设当中,辽宁中部城市群将加快推进中部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中水回用工程等。全面改造城市排水系统,满足区域城市发展需要。加快改造建国初期建设的设施老化的旧管网,城市新建区要建设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有条件的老城区要逐步把合流制改造成雨、污分流排水系统。
      同时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环保设施建设改革进程,逐步提高污水收费标准,增强运营能力。以辽河污染治理为主线,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点源治理为重点,打破行政区划,统筹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环境污染共防共治。到2010年,区域城市COD排放总量要比2005年下降15%以上。区域七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级市达到80%,省级开发区达到100%。
      辽宁中部城市群七座城市间山水相连、近在咫尺,空气质量相互关联度很高。因此,各城市联合互动、共同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大都市区的要求,比其他地方更为迫切。早在2006年,辽宁中部城市群即召开了书记市长联席会议。七城市在共建绿色经济区的主题下,提出了水环境统一治理等诸多计划。目前,七城市正在加速推进相关规划和协议的落实,不少环保治理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后,辽宁中部城市群将建设城市周边防护林带,防止外来风沙入侵。到2020年,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占全年90%。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和小流域治理。推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发展现代化、标准化、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提高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重点治理沈抚、宋三等主要污灌区和细河、李石河等污染严重的小流域,逐步恢复流域内的生态环境。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联合监控,建立城市群环境监测网,共享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监测数据,共享环境科研成果,实现区域环境质量监测一体化。
      促进支柱产业的“绿色增长”
      辽宁中部城市群七城市的产业主体基本上为重工业和化工业,存在着对环境破坏和污染比较严重的共性。因此,“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转型升级,走节能环保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紧紧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中心环节,实现错位发展和绿色增长”,成为各界在治理辽宁中部城市群工业污染方面的共识。
      据介绍,辽宁中部城市群将依据环境容量,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加强对电力、冶金、建材、石化等行业的污染治理力度,有计划地搬迁改造中心城区的重污染企业,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开采、产品制造、产品消费、资源回收和无害化处置全过程管理,建立企业内部的小循环、企业间或产业间的中循环、社会生产和消费领域的大循环三个循环层面,打破区域城市间界限,形成内部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与资源综合利用链。重点抓好鞍本钢铁集团、抚顺矿业集团、铁岭煤业集团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建设,积极推进沈阳、营口2个试点城市,海城、南芬、灯塔、调兵山、大石桥5个试点县(市)区,探索城市发展循环经济新模式。围绕优势产业,发挥产业集聚和生态效应,推动沈阳化学工业园、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个试点园区、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24个试点企业的建设,培育沈阳中弘、开原市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生产加工产业基地,重点构建冶金、石油化工、煤炭、电力、建材和镁硼等6条循环经济产业链,提升区域内经济运行质量。利用先进的生物技术、中温沼气技术和低温干燥技术,采用畜禽粪污资源的集约化处理成套设备,推进辽河流域及重点水库周边建设一批集约化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发展沼气资源,实现水、气、渣综合治理的生态产业链,推动循环经济全面开展。
      此外,辽宁中部城市群还将加大节能减排力度,落实区域内节能减排任务和责任。严格控制产生二氧化硫排放项目的市场准入条件,加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过快增长,淘汰钢铁、铁合金、电力、煤炭、建材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电力机组发电,优先安排清洁可再生水电的高效、环保、发电机组发电。加强电力需求和预测管理,鼓励低峰用电,实行节电奖励。
      构建稳定合理的生态格局
      自然资源较为丰富、生态条件良好的辽宁中部城市群,在辽宁美丽的生态画卷上占据着很大的版图,以沈阳为中心半径150平方公里范围内拥有大面积的山水森林区域。该地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将加强生态保护和管理,构建稳定合理的生态格局。
      据了解,在实施区域生态管理上,辽宁中部城市群将科学划定主体功能区,规范空间开发秩序,统筹谋划区域内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合理开发国土资源。具体来说,将禁止开发大伙房、观音阁、汤河、柴河、清河、碧流河、玉石等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辽宁老秃顶子、鞍山清凉山、海城白云山、鞍山龙潭湾、鞍山大麦科、鞍山三岔河湿地、抚顺浑河源、抚顺三块石、抚顺龙岗山、抚顺猴石、本溪和尚冒子、沈阳卧龙湖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鞍山千山、沈阳陨石山等森林公园,本溪国家地质公园等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等区域。将限制开发水源涵养、风沙防治、天然湿地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沙漠化、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脆弱区,以及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等大型生态工程涉及的治理和恢复区,重点保护和恢复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各种类型湿地,探索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促进生态功能的保育与恢复,提高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与服务功能,逐步恢复生态平衡。
      此外,辽宁中部城市群还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统筹安排城镇、工矿、交通等建设用地。多渠道挖掘未利用土地、空闲地、废弃地、低效利用土地的潜力,盘活土地存量。对老城区和废弃工业用地进行开发整理,开展鞍山、抚顺、本溪、辽阳等城市矿山土地生态恢复。实施地下水保护行动,建立取水远程实时监测网络系统。实施城市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利用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建立节水和用水的价格新机制,建立水资源补偿机制。加强东部地区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高水源涵养能力。禁止东部水源保护区新建污染工业项目,关闭污染企业。建立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强化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监测体系和应急机制。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水井,减少地下水开采量。改善沈阳地区、辽阳首山等漏斗区地下水环境,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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