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河南区域经济研究 添加人:hnqyjjyj 添加时间:2011年6月24日 16:55
中部崛起要把重点放在体制创新上,如果改革跟不上去,体制建设跟不上去,相关工作恐怕难以落实,崛起目标也很难实现
文/ 袁宏明
1月1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为马凯同志,召集人为杜鹰同志,成员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的18位负责同志。
中部崛起是继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后,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我国新阶段总体发展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200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以下简称中央10号文件)下发以来,特别是2007年以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07年,中部六省经济继续高位运行,稳中加快态势明显。据对中部六省有关数据初步统计,2007年六省实现生产总值5186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4.2%,比2006年提高1.1个百分点,创近5年来最高水平。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无疑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而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确立,不啻为中部崛起的一座里程碑。其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部署;研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有关重大问题,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协调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政策,推动部门间沟通与交流。
近期,《中国投资》就促进中部崛起的一些重大问题,采访了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范恒山。
《中国投资》:中央10号文件下发以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取得了哪些重要进展?
范恒山:为贯彻落实中央10号文件精神,2006年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措施,主要有:
一、明确部门分工,细化政策措施。200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06]38号),对中央10号文件各项具体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牵头部门,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研究提出落实相关任务的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
二、成立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中央10号文件提出,在国务院领导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有关工作的落实。经中央编办批准,2007年4月,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正式成立,在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加挂牌子。同时,中编办还批了专门的编制,在地区经济司专门成立了中部地区发展处和中部地区政策体制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进入了更具操作性的实施阶段。
三、确定中部地区“两个比照”政策的范围。中央10号文件提出:“中部地区部分老工业城市比照执行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政策,部分县(市、区)比照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为落实这一政策,2006年4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中部六省在反复研究协商的基础上,提出了中部地区“两个比照”政策的实施范围,2007年初,国办函[2007]2号印发了《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确定中部六省的26个城市比照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243个县(市、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
四、制定了“两个比照”有关政策。从2007年初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分类和筛选。经反复沟通和协调,于今年年初出台了关于中部六省实施比照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政策。
五、建立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今年初,国务院以国函[2008]2号正式批复,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六、开展了中部崛起有关重大问题的调研。为落实促进中部崛起的有关政策措施,一年多来,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方面先后开展了中部城市群发展、河南郑汴一体化、中部地区国有企业历史欠税、中部粮食基地建设等重大问题的调研,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提出了有关政策建议。
《中国投资》:中部崛起战略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与四大主体功能区划分是否相协调?
范恒山:这是我们在研究政策中要重点考虑的一个问题。主体功能区规划目前正在制定当中,今后要逐渐布局和实施,与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东部、西部、东北、中部)是否相协调?我的回答是肯定的。
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的思想在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来以后,从工作层面上一直不断推进,总体来说它是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从整个大的地区来说有其自身的内容与特殊要求。这些内容与要求,并不会因为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而受到削弱或剥夺。反过来,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中部地区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更能进一步从中部地区的实际出发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措施,从而推动中部地区又好又快地发展。
总之,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与中部崛起的整体措施是一致的,有利于我们更加深入扎实地贯彻促进中部崛起战略,使之更加具体化和细化,同时使之更具针对性,促使各项政策措施实施取得更大的效果。
《中国投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对于企业投资意味着哪些机遇?
范恒山:无论是中央10号文件,还是依此推出的“两个比照”政策,都有许多支持推动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中央10号文件来讲,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围绕着建立“三个基地,一个枢纽”,也就是建立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来展开,有很多方面直接涉及到企业,有的则与企业密切相关。
“两个比照”政策中,其中一个方面是比照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有9条政策,含金量还是比较高的。“两个比照”政策中涉及到一些优惠政策,如果贯彻得好,无疑将进一步挖掘中部企业的发展潜力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套用股市的一个名词,“两个比照”政策对于中部企业投资与发展来说,肯定是重大“利好”。
《中国投资》:在您看来,中部崛起还面临哪些挑战?
范恒山: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所面临的困难反映在很多方面。但是,最主要的问题可能是3个方面。
第一,从发展角度来讲,怎么围绕“建设三个基地,一个枢纽”来夯实基础是一个重要问题。中部地区有其自身优势,也有局限性,比如说它的产业层次还比较低、产业竞争力不够强、市场发育还不够充分、基础设施还要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都制约着“三个基地,一个枢纽”建设的进展和质量。比如说交通道路的衔接问题,各地就不大一致。涵洞的修建高度有的高,有的低,这类问题的存在就不利于形成整个交通的大循环。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既着眼于大的方面,也要着眼于这些细节。
第二,从改革角度讲,怎么建立有利于中部崛起的体制机制又是一个重大问题。从目前情况看,中部地区在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财税体制、形成资源和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市场体系建设、构建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如果改革跟不上去,完善的体制保障建立不起来,相关政策就很难落实或落实到位,崛起的目标也很难圆满实现。
第三,按照梯度理论,中部地区最有条件承接东部的产业转移,利用西部的资源和要素,但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及政策配套,这种优势就发挥不出来。如何利用承东启西的优势发展自己,也是一个重大问题。
还要指出的是,加强中部六省间更加紧密的联系和合作,形成合力,着眼于中部一体化来促进中部地区的崛起,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各自为政,只从自己角度出发来考虑自己发展,不仅不利于中部的崛起,也不利于自身的长远发展。这类问题也可通过加强合作与推进制度创新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