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企业风采 区域合作 区域经济 中原经济区 投资资讯 县域经济 专家观点 本会概况
网友和政协委员共同参与洛阳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文章来源:大象网    添加人:hnqyjjxy    添加时间:2011年10月12日 10:59

    10月9日上午,“2011年洛阳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孟津县黄河边的“黄河中下游地理分界线”纪念塔旁举行。洛阳市政协、市林业局、孟津县政府、孟津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及洛阳网友参加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孟津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西起孟津县白鹤镇,东至偃师市与孟津县交界处,全长30公里,面积达6206公顷。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1995年8月,孟津县报请河南省政府批准,建立了孟津县省级黄河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2003年6月,孟津黄河湿地保护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该自然保护区,上游为小浪底水库和西霞院水库,下游为黄河刚进入华北平原的黄河河道及两岸滩地 ,总面积117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2200公顷,实验区9500公顷。

    该保护区以保护过渡带综合性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水禽为主,湿地面积大,水草茂盛,对水禽的生活、繁殖极为有利,是集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研究、物种繁衍、科普宣传及生态旅游于一体的可持续利用基地。

    据权威部门最新统计,湿地保护区有鸟类155种,数量5万多只,仅水禽类就有95种之多,是河南省能记录到的水禽种类最多的保护区。其中,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动物有大鸨、黑鹳、丹顶鹤等10种;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的有灰鹤等27种;属中日候鸟保护协定保护的有绿头鸭等78种;属中澳候鸟保护协定保护的有琵嘴鸭等25种。在孟津黄河河道中心有一块被称为“鸟岛”的滩地,是众多鸟类栖息的“家园”,最多时可达数万只。

    启动仪式上,大家倡议树立和传播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理念,引导公众提高生态保护意识,保护鸟类、保护湿地。

    爱鸟护鸟这一为人类谋福祉的事业正在呼唤着我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用每个人的力量,去影响别人,共同创建人、鸟和自然的和谐,为创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为把我们美丽的家乡建设成为文化名市、旅游大市、具有魅力的花园城市做出我们更大的贡献!

便利旅游让更多人感受洛阳

    网友

    洛阳周边花巨资开发了不少旅游景点,有些比较成功,如重渡沟等,但多数不太理想。对此要做的关键工作是:1.景点必须形成自己独特的旅游特色,切忌雷同;2.完善景点的硬件和软件,向成功景点吸取经验;3.利用各种途径宣传;4.开发便捷灵活的交通,实现景点的交联。目前交通情况很不理想,各景点在洛阳的发车点很分散。因此应仿照上海等地,建立高效集中的洛阳旅游集散中心已经是当务之急,希望明年花会之前能够成立。

    洛阳市旅游局回复

    结合我市旅游现状,我局7年前就开始酝酿成立洛阳旅游服务中心。2010年6月16日,洛阳旅游服务中心项目在郑西高铁龙门站西侧奠基。该项目与洛阳公路运输枢纽客运南站项目合并建设,通过我市城市中轴线与高铁龙门站对称。

    洛阳旅游服务中心主要设置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游信息服务中心、旅游形象展示、旅游宣传促销、旅游监控调度及安全、旅游特色商品展销等功能,同时具有展示洛阳古都形象等功能。建成后,这里将成为名副其实的旅游中转站,与郑西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南站实现无缝对接。从这里往西可直接进入洛栾快速通道驶往我市南部景区和西南环城高速公路,往东可直接进入龙门大道。该项目预计今年年底正式动工,2013年能够投入使用。

爷孙俩的 别样乞讨生活

    这是发布在微博上的一幅图片,发帖网友为“沐心斋主人 ”。在洛阳新都汇附近的一排专卖店门前的人行道上,一对老少乞讨者在读一本破旧的初中语文课本,此图在让人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众多网友的讨论。

    Mr-张桐: 这幅组图告诉我们三点:①学海无涯,学无止境。②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③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感谢上帝赐予你的,同时也感谢上帝没有赐予你的!

    穿鞋走路: 见过几次,但在我看来,未必是真。每次都摆这个造型,不排除有高人指点,此乞讨技术直击人之善心,深得营销学的精髓。

    饿鹰回眸 :经常在洛阳王府井附近看到他们,相信知识一定能够改变命运!

    好孩子YY:这个孩子很可怜,智障,和老爷爷相依为命。

    晴天:民政部门能帮助他们吗?社会保障体系何在啊!

网民意见 促新规出台

    针对近日在洛阳信息港网络社区,洛阳网友持续不断质疑洛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出现的诸多问题,最终促成新的《洛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将于近日出台。

    10月8日,洛阳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在网上发出一则公告:《洛阳市物业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95号令)修改意见和新拟定《洛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已于2011年9月27日报送市法制办进行法制审核,审核后将及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主办:河南省区域合作学会     ICP证:豫ICP备19024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