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企业风采 区域合作 区域经济 中原经济区 投资资讯 县域经济 专家观点 本会概况
我省高速24日起对大客车限速 时速不得超过90公里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    添加人:hnqyjjyj    添加时间:2012年12月26日 08:51
    12月24日,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发布大型客车限制车速公告,从即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大型客车最高行驶速度每小时不得超过90公里(原限速标准低于90公里的路段仍执行原限速标准),警方将对超速客车予以处罚。

  省高速交警总队负责人说,随着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车流量持续增加,现有大型客车限速标准已经不能保障安全通行的需要,因超速引发的大型客车交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我省高速警方在综合研判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当前全省高速公路通行形势的基础上,决定对大型客车采取限制车速措施,认为客车的最佳行驶速度是时速90公里以下,此前客车限速不得超过时速100公里。

  当日起,省高速交警部门采用测速设备,利用定点测速与流动测速相结合方式,严查客车超速违法行为。警方称,对于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一律对驾驶员罚款记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除依法进行处罚外,一律吊销驾驶员的驾驶证。

  (记者 李凤虎)

主办:河南省区域合作学会     ICP证:豫ICP备19024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