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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03次主任会议5月16日在郑州举行,听取有关报告,研究召开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事宜。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委托,副主任曹维新主持会议,副主任王菊梅、王文超、刘新民、张程锋、铁代生、储亚平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研究了关于《河南省供用电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关于修改〈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河南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的初步审查报告;分别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财经工委、科教文卫工委、农工委、内司工委、环资工委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研究通过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建议议程、日程,(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决定于5月31日至6月2日在郑州召开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会议听取并研究了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促进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专题询问的实施方案(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方案(草案),关于对《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关于对《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会议还听取了人事任免事项的介绍。(记者 刘亚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