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悉,卫生部要求2012年9月1日起,在辖区内实现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简称“无偿献血相关人”)异地用血报销。目前,我省正在积极准备,将利用现有的采供血信息平台,建立全省血站、医疗机构间统一的异地审核、报销、结算系统,开辟无偿献血相关人用血“绿色通道”,为无偿献血相关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