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国务院印发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其中提出要完善有利于促进居民消费的财税支持措施。为加快破解制约居民消费最直接、最突出、最迫切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消费税、个税将通过改革提供更多的支持。这包括推动消费税立法;制定出台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明确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操作办法;积极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服务消费予以支持。
在促进消费方面的财税举措中,作为引导消费方向的消费税将起到关键作用。消费税是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选择部分消费品如烟草、酒、汽油、小汽车等特定消费品征税。
消费税改革是这一轮财税改革中的重要内容,近些年为了促进消费,已经将一些大众社会用品取消征收消费税,比如普通化妆品、小排量摩托车等。目前消费税仍是暂行条例,但2018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计划中,已经将消费税列入预备审议的项目。
消费税立法中,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征收环节、税率等是否进一步调整备受关注,也将影响相关产品消费,备受市场关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消费税的改革必须遵守“税收法定”原则,构建合理的消费税体系,是消费税改革的重要方向。“减少重复征税现象,要厘清不同消费税税种的功能边界。”消费税的确立和推行,预计将对减少中间环节税收,降低企业和居民负担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