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水平是民生幸福的重要“标杆”,医保工作始终为党和政府重视关注,百姓关切期盼。
2023年,市医保局着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为工作目标,统筹处理医保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兼顾患者、医院、医保三方利益,着力推动医疗保障各项重点工作和改革发展任务取得新成效。
2023年9月,安阳市医疗保障局荣获“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促改革 激发活力添动能
守正创新谋发展,勇毅前行续辉煌。
“2023年,市医保局全面推进DRG付费改革,不断扩大DRG付费覆盖面,实现了DRG付费医疗机构、住院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去年,安阳市完成2022年度DRG清算工作,总体结算率达到107.1%,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实际报销较2021年分别提高了2.38%、2.56%,让群众得到了真实惠。在全国、全省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普遍紧张的状态下,安阳市医保基金仍然实现了一定结余,特别是职工医保基金在退休人员占比较大、负担重的情况下依然收支平衡。
为方便群众就医,市医保局稳步推行日间病房(手术)试点,确定市肿瘤医院为“恶性肿瘤治疗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和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
为促进医保医疗良性互动、协同发展,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2023年,安阳市深入探索医共体建设,规范医共体(医疗集团)医保管理,完善相关政策文件,为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通过落实基金“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完成2022年度医共体医保基金清算工作,返还安阳县、汤阴县、内黄县、滑县和殷都区医共体结余基金共1.41亿元。
抓集采 释放红利惠民生
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通过国家组织、联盟集采、量价挂钩、以量换价,来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负担,节约医保基金支出,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2023年,市医保局认真执行国家、省、省际联盟等集采结果,确保集采政策落地落实,同福建省三明市签订采购联盟协议,为安阳市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扩面打下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安阳市已完成集中带量采购药品726种、耗材173种。
“持续推进集采药品进乡村工作,群众不出村就能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目前,安阳市使用集采药品的村卫生室达到3134家,使用集采药品520种。”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减轻群众种植牙费用负担,安阳市从严从实开展口腔种植收费专项治理,医疗服务价格流程调控目标不超过4000元,种植体、牙冠集采无加价销售,全市单颗种植牙(含种植体、牙冠)总费用控制在6511元以内,挤出了种植体的价格“水分”,真正实现了让利于民。
同时,市医保局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动态调整安阳市公立医疗机构20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工作,对安阳市医疗费用、医疗机构运行等指标逐项分值量化。
严监管 维护安全守底线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管好医保基金“大池子”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市医保局不断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强化监督手段,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市医保局负责同志介绍。
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417家,处理违法违规医药机构1367家,追回医保基金5236.23万元;组建10个追缴小组,对全市2012年以来51起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的民事案件进行了全力追缴。
去年,市医保局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将156家定点医疗机构、497家定点零售药店列入信用“红名单”,7家定点零售药店列入信用“黑名单”;选聘81名社会监督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金监督,形成基金监管合力。
优服务 方便群众提效能
民生是“考场”,人民是“考官”。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医保的服务就延伸到哪里。
2023年7月1日起,安阳市全面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全市居民医保市级以下(含市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在全省统一标准上提高了两个百分点,同时,调高居民生育待遇,预计每年为参保群众减轻就医负担8000余万元。
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改革让民生福祉不断增强。安阳市扎实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乡镇(街道)医保服务所135个,村(社区)医保服务站3256个,办理业务量50余万件。同时,按照“试点先行、探索经验、逐步推广”的工作思路,安阳市以市人民医院为试点,设立医保服务窗口,将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等高频经办服务事项延伸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进一步提高医保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水平。
针对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流程繁琐问题,市医保局推动全市40家县二级以上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开设便民门诊,为参保患者提供挂号、开药、开单一次性办结服务;基本医保与安阳惠民保实现一站式联网结算,做到了“一次告知、一单生成、一窗办结”。
“市医保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化医保改革、完善政策体系、创新基金监管、优化经办服务,把更多的惠民政策送到群众‘家门口’、更优的便捷服务集中到群众‘指尖上’、更暖的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里’。”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张家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