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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成功办理首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文章来源:商丘市人民政府    添加人:河南区域合作学会    添加时间:2025年6月20日 17:36

 “昨天提交申请,今天早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就到账了。”6月13日,虞城县的杨建峰高兴地说。听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他就前往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虞城县管理部进行咨询,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于6月12日提交了申请,当场业务就办结,次日费用到账,“真没想到,加装电梯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还这么方便!”

  据了解,杨建峰所居住的房屋已有近20年的房龄,由于没有电梯,居住在6楼的他及家人深感爬楼梯出行极为不便。为方便出行,杨建峰与同栋住户共同出资加装电梯,并在去年10月底完成竣工验收,电梯投入使用。他得知今年商丘市出台了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便带着相关材料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虞城县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虞城县管理部工作人员收齐并检查确认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很快为他成功办理了业务,其个人的实际出资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卡内。“我家应承担的电梯安装费用全部都提取出来了,这个政策真的给了缴存职工方便与实惠!”杨建峰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3〕15号)等文件规定,助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民生的积极作用,今年3月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商公积金委〔2025〕7号),决定自今年5月1日起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其配偶、子女可共同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所分摊的用于支付加装电梯的费用。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加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消费、保障住房民生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王靖 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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