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深入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6月12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许昌市将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根据《通知》,自7月1日起,许昌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35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56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278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91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23元,确保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此次提标将惠及全市10.4万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据介绍,各项救助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对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
近年来,许昌市高度重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连续多年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们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符合条件困难群众的发现认定工作,努力做到保障对象纳入到位、提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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